I. 本于对佛教信仰的传播及对南先生的敬仰,我之所以发表“不喜欢”是缘于“月全食”现象------太阳的万丈光芒被月亮遮挡住了------东方出版社的运营理念、职业道德以及责任心成问题。
II. 第59页,倒数第10行:“[方]便究意作果烦恼断己……”;但在第62页倒数第5行,则成为 “由证方便究竟作意果烦恼断己……”
III. 何来前者“意”,又何来后者“竟”?这可是被郑重告诉为:“此为法王法,法王法如是”的同一段经文引述!不是可有可无的旁白。
IV. 在《编者的话》第2页第12行中,著有“今经南先生独家授权,由我社……首次出版……”另在《出版说明》第3页最后两段:“放眼网络,多年来,大多未经许可而将南师所讲整理成文者……对文字内容亦不负责任,实可悲可叹之至。编者在整理的过程中,幸得宏忍师协助,查对经典、参考资料等,且细心校对。另多次修改草稿皆由彭敬打字,最后再经南师祖逐字逐句审定修正才得出版……”
V. 现在“以子之矛陷子之盾,何如?”
VI. 东方出版社果然营销《瑜伽师地论》有术,溢美之词举不胜举,才有我大堆买来,不仅自己研读,而且还馈亲赠友。真不幸,我在自己花钱帮你们传播混淆,散布谬误,借用佛教术语------在造业。
VII. 如果是我有过失,恳请原谅,终归我没有恶意。如果是事实,请商家给个说法。
VIII. 要求出版社退款。